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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