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五十一条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五十一条 教育部门应当组织开发网络教育教学资源,创新教育教学方式,通过网络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专题教育、学科教育等学习资源,组织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交流、辅导。
学校应当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合理使用优质网络教育教学资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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