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除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规定将有关失信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8-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