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
第六章 服务管理

第五十条

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 第六章 服务管理 第五十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机场服务管理质量评价制度。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和改进,市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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