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气象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上海市气象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0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