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水产养殖,保障水产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发展水产事业,满足人民需要,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