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七条

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七条 本市营业性水路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营业性水路运输活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水路运输规定,取得合法的水路运输经营资格,并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经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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