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依法组织的行业协会,按照法律、法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服务,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接受市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向市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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