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水路运输的管理应当遵循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水路运输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准点、快捷、经济、方便的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