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或者阻挠测绘人员依法从事测绘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