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

第十五条

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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