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依法公开消防行政处罚信息,将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有关信息,依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并采取惩戒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