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