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