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统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发挥统计在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统计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