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