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本市推进实施国家的教育资历框架制度,促进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与其他各类学习成果的融通衔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