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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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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级工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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