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须获得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