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三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向全体职工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