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