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航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航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充分发挥航道在水路运输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