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六十条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激励措施 第六十条 企业开发节能新技术、进口节能研发用品、购置节能专用设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