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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