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十五条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驾驶证累积记分制度。
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07-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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