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市防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城乡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防汛安全的总体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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