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5-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