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源头管理、防治结合、协同共治、保障安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5-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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