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上海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市保护音像制品著作权人和音像制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