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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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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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