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坚持弘扬“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东莞城市精神,传播“每天绽放新精彩”东莞城市宣传口号,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提升全体市民对东莞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共同推进文明友善之城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2-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