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

第十六条

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 第十六条 封闭建筑物阳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出原建筑设计外沿,外形、规格、色彩等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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