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条例 第一条 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条例 第一条 为了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更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彰显湿地特色,提升城市品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