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费 用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费 用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应当在专利法及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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