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费 用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费 用 第一百一十四条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