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专利公告、专利单行本中出现的错误,一经发现,应当及时更正,并对所作更正予以公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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