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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