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有关商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为其成员提供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有关的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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