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章 外汇管理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章 外汇管理 第六十四条 合营企业凭营业执照,在境内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账户,由开户银行监督收付。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