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