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七章 城乡融合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七章 城乡融合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全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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