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广播、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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