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科学设置乡镇机构,加强乡村干部培训,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