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三章 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三章 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十三条 实行承包或者租赁制的企业,订立承包或者租赁合同时,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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