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三十七条 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生产。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国家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协助组织实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