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三十六条 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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