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审判辅助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