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