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章 执行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章 执行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