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199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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